电影“名场面”被制成表情包在网站上传播,网站运营者被判赔5500元 -

来源:爱看影院iktv8人气:194更新:2025-10-12 10:21:46

当影视作品中的经典片段被独立提取并制成动态图表情包,广泛传播于社交平台对话框中时,此类行为可能引发潜在的法律纠纷。4月22日,澎湃新闻(www.thepaper.cn)报道显示,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"上海杨浦法院")近期审结了一起涉及动图表情包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案件。

上海杨浦法院披露,某短视频平台拥有电影《大话西游之月光宝盒》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。涉案网站由某网络公司运营,用户可在该平台上传由影视片段剪辑而成的GIF动图,并与其他网友分享。经核查,该网站存在39张包含涉案电影关键词的动图,可供公众浏览与下载。短视频公司主张,网络公司明知或应知用户上传的动图存在侵权风险,仍未采取措施,其行为已侵犯视听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,故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。网络公司则辩称,平台仅能在有限范围内对敏感内容进行审核,无主观侵权故意,已履行合理注意义务,并认为用户剪辑行为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,即为介绍、评论作品而适当引用已发表内容,不应认定为侵权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涉案电影作为视听作品受法律保护,其分离出的片段或定格画面仍是作品组成部分。原告通过授权取得中国大陆地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,具备诉讼资格。针对动图是否构成合理使用,法院指出三点:一是动图完整复制自电影,缺乏独创性处理;二是动图对电影画面构成实质性替代,公众可通过其获取电影内容;三是传播行为可能影响原告授权业务。因此,认定动图传播不构成合理使用。关于被告主观过错,法院强调涉案电影具有较高知名度,网络公司作为专业平台,通过审核时添加的"内容"、"标签"及分类操作,可推定其应知侵权风险,却未尽基本管理责任,构成帮助侵权。最终判决网络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500元,该判决已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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